没想到啊!1月才过半,“中国房地产的宇宙中心”深圳,居然就主动跳出来,对楼市开展了调控!
1月19日时,深圳不动产登记中心下发了一份很有意思的文件——《关于明确<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若干问题的函》。
这个文件里面,对居民家庭住房登记的问题,做出了一些明确规定,其中最有意思的一个,就是“居民家庭购买的商品住房,只能登记在具有购房资格的家庭成员名下”。
这句话,给大家翻译翻译就是:你没购房资格的话,你另一半买房子,你也是上不了房产证的,死心吧。
这种看起来一刀切的政策,用意很明确,就是防止假结婚。
开年就调控,深圳,可以啊!
1
715新政 有漏洞!
深圳对于打击“假结/离婚”这个事情上,很勤快。
先说说针对假离婚的操作。
自从去年的715楼市新政之后,“婚姻状况”就成了深圳房地产市场中非常敏感的一个话题,由于要倒追3年来计算套数,而过去3年里离异次数超过2次的,更是要按历次套数之和来算,因此,想通过假离婚来买房的门算是被焊死了。
只不过这么操作之后,出现了一个bug,那就是一份公证过的婚前协议,就可能让一个离异且没捞到一套房的人士在三年内连房都买不了。
这可不行,必须打补丁!而且是连打两条!
于是去年9月11日,新说法出现:复婚或再婚家庭,按照现有家庭住房套数计算,不再考虑其双方离异前家庭拥有住房情况。
虽然某种意义上修复了非“假离婚”的部分离婚人士的困扰,但是带来的负面效果也显而易见。
我们举个例子,两人结婚时有两套房,然后离婚后归一方所有(比如婚前协议之类的约束),接着有房子的这一方把房子都过户给父母(只要自己名下无房无房贷,那就可以按首套政策来),然后再复婚,搞定......
这等于是为了照顾一部分人群又捅了个新篓子出来。
那必须要有东西兜底呀,这时候来看下去年9月10日的政策。
政策中提到要建立完善的婚姻信息查询机制,这是一个明显的收紧手段。
据易居研究院的研究表明,深圳之前的假离婚操作手法主要是找一些相关中介办假证提供虚假婚姻信息来骗取购房资格,一旦各部门之间实现数据联网,那这种骗术也就很难活下去了(之前可能是信息互通力度不够,或者是银行为了保证贷款而选择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这么看来,一边放松一边收紧,合作无间呀!
然而并没有......因为上边过户给父母的那个例子,其实没有得到解决,因为那是真的离婚了,只不过钻了复婚的空子。
而且并不止于此,由于再婚也可以避免之前的房产被算在内,那就可以先离婚,再随便找个人谈好价格假结婚,获得一次购房机会后,依靠婚前协议之类的方式再离婚,接着再复婚。
迂回繁琐了些,但是目的是可以达到的。
所以仔细捋下来,你会发现,假离婚这块深圳使劲了,结果发现,假结婚这个点上,似乎给漏了......
这是等着补丁2.0呢?
2
求补得补!假结婚也逃不掉
之前漏了的假结婚处理办法,这回的“补丁”,又给加进来了。
居民家庭购买的商品住房,只能登记在具有购房资格的家庭成员名下,这一条相比去年有了剧烈变化,从原本可以登记在有资格一方名下或双方名下,变成了只可以登记在有资格一方名下。
这就意味着一点,没有资格的,压根就上不了房产证,换句话说,这房子跟你没关系。
什么样的人群有购房资格呢?
是深圳户口的家庭(限购两套)或个人(限购一套),得落户满3年,且交了36个月以上的社保;非深户口(限购一套)的,就是把这个年限,从三年改成5年。
这一手,有点狠!
原本,假装找个有买房资格的结婚,买个房然后产证上写俩名字,时机成熟把合作伙伴的名字给去咯,万事大吉,这付出的代价,可比房价上涨后带来的收益,小多了。
现在深圳来这么一套,摆明了靠人买房基本行不通了,除非真的心大冒险让有资格的人先买然后赠与。
不过这个政策也有个大问题,那就是夫妻购房,可能是婚房,然后其中一个因为没有资格所以上不了房产证,这种情况势必引发矛盾,这么看后边可能还有补丁要打。
3
打压之后 效果如何?
这新政策刚出来,肯定没这么快见效,我们只能看下去年715的效果。
根据中研网9月2日的消息,万得数据显示,深圳二手房成交量8月环比7月下跌15.15%!
哦哟效果这么好的吗?
还真就这么好,可惜是拿房价换的......
这是诸葛找房上的深圳二手房数据,我只能说,交易量可能是下跌了一些,但是这房价的上行趋势并没有变化,非要说的话,可能增速放缓了?
其次,根据找房网的数据,深圳8月新房单价略微下降,然而成交4076套,环比大增17.2%。
总结一下,短期的话,似乎没啥效果。既然如此,那这次的防治假结婚,恐怕效果也不会有多好,量价还是有升有降,我估计和去年时差不多。
如果有因为无法在深圳买房而外溢的购房人流,那也就是流转在大湾区内,像广州、佛山、珠海,都会是热门的选择地点,尤其像珠海这种,外地人社保都不用就可以买一套......
最后,既然深圳开始调控了,那其他城市,比如南京杭州成都,不管近期走势如何,也应该加入战局了,这个过程,必须走的。